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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讲述贵州男子酒后奸杀幼女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3-08-22 11:46:49

案件情况

2016年2月9日20时许,被告魏明辉酒后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县新房外遇到同村a某(被害人、女,5岁)在玩耍,于是以鞭炮为由,将a某某骗到老房子门口,双手掐a某的脖子,导致他昏迷,然后把它抱到自己责任的地方的红薯洞旁边,然后去老房子拿柴刀和锄头。他先强奸了a,然后然后放入红薯洞,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咙,用锄头挖泥土掩埋a某。经法医鉴定,a某系被他人掐死,导致颈部窒息死亡,性侵时为活体,颈部切割前已死亡。

裁判结果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被告魏明辉故意杀人强奸罪提起公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魏明辉无视国家法律,酒后掐脖子,强奸受害人,死亡。魏明辉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

北京刑事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被告人魏明辉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判决结束后,被告魏明辉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被告魏明辉死刑。魏明辉最近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