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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去哪里投诉,拆迁投诉打那个电话好?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3-06-20 13:21:49

拆迁纠纷一般体现在人民政府部门。如果行政部门作出拆迁许可,可以与部门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纠纷一般体现在哪个部门?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如果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定等行政行为,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人民政府在城市。

律师免费咨询网业务领域政企纠纷、行政补偿、企业拆迁、矿产压覆、行政协议、违法建筑、土地出让、BOT、PPT项目、招商引资、行政诉讼、股权纠纷、经济犯罪等。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情况如下: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作为拆迁方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定;

(2)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作为拆迁方,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定;

(3)由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派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上述三种情况发生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中,人民政府对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房屋拆迁纠纷能否得到法律援助?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原则上,涉及家庭财产纠纷的案件不在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内但如果当事人能够通过经济困难或因突发事故无法支付法律服务费,向当地司法局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最好通过协商处理房屋拆迁纠纷,诉讼还是比较繁琐的

三、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拆迁纠纷应当协商,拆迁方可以通过直接对话与被拆迁方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通过司法起诉,利用法律手段和国家强制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转让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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