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人民律师网 >> 法律知识

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5-03 17:14:11

  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_书信模板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 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比德文电动四轮车 属性进行鉴定。 申请理由: 河北冀通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冀通鉴字[2017]第 909 号 《冀通司法鉴定

  . 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比德文电动四轮车 属性进行鉴定。 申请理由: 河北冀通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冀通鉴字[2017]第 909 号 《冀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申请人的比德文电动 车属于机动车违反相关鉴定程序规定,认定客观事实片面, 检材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第一,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 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该次鉴 定的全程申请人都毫不知情,现场勘验也没有通知申请人到 场。直至申请人莫名其妙的要求领取“所谓”的鉴定报告。 该鉴定报告中甚至没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的签字确认材 料。 第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 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 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 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而该鉴定报告 内容简单,潦草,相关法定要求文件缺失:文件中没有鉴定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更没有附鉴定事项所依据的鉴定 检材。 第三,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 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 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 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 可编辑范本! . 意见。而该鉴定过程委托机构并没有向鉴定机构提供完整的 鉴定检材。报告第一页“鉴定材料部分描述:1、比德文电 动四轮车 2、车辆信息”该处所谓车辆信息,在报告文件中 并不存在,也未提及。就该车的所有车辆信息材料,申请人 还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中心支公司非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卡》,购车收据,《电动车辆出厂合格 证》等,相关材料。委托人冀中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均未向 鉴定机构提交。试问,在提交检材片面,不完善的情况下, 如何能保证鉴定结果的而公正、客观? 第四、申请人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 市中心支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卡》上投保险种名 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该车险是申请人买电动车时生产商为该车所 上的保险。依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而非机动车, 是指依法不属于机动车登记管理范围的,以人力或者畜力驱 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涉及最 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 椅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助力车等交通 工具。无论其厂家还是保险公司依据该车参数及性能均将其 定位为非机动车。且其不属于机动车登记管理范围(即根本 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为该电动车上牌照并办理登记手续)。 为什么在证据及材料明确的情况下,冀中公安局交通警察支 队还要再做车辆属性鉴定? 第五、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生 产机动车的资质。如何生产出鉴定报告所谓的“机动车”? 可编辑范本! . 综上,申请人无论在电动车生产厂家处还是保险公司处 都是以非机动车购买和购置保险。申请人的材料足以说明申 请人的车辆属性。而委托人冀中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却多此 一举非要对申请人车辆再行鉴定,在片面提供检材的情况 下,将申请人的小电动车鉴定成机动车。而依据交通事故鉴 定程序,下一步,其无疑会依据该所谓“鉴定结论”加重申 请人责任,申请人认为冀中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办案过程 中存在明显包庇逃逸肇事司机的行为。 申请人驾驶该电动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是肇事者无视 交通法规,“路怒症”的别车并撞击申请人车辆后逃逸。在 申请人追赶且对方赶上红灯的情况下才将肇事者逼停。该全 过程都有监控视频为证,事故中无论是申请人的老伴还是车 里三岁的孩子均受到惊吓。作为受害者,申请人不能接受该 不公正的鉴定结论。要求撤销该鉴定结论,重新依据完整的 鉴定材料重新鉴定。 此致 河北省**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可编辑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