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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新规来了!条条重要,影响你我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1-06 17:15:49

全国篇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行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指出,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同时,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将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将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将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70个新药纳入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目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用。70个新增、27个续约药品,共计97个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60.7%、26.4%,癌症、罕见病、慢性疾病用药以及儿童用药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此前已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出,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港澳台居民可参加内地社保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地方篇

上海

交通联合卡可通行全国250多个城市

明年1月1日起,带有交通联合标志的交通卡将在上海公交、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实现全覆盖,并且能够在已经接入全国交通一卡通的250多个城市使用。不过,该卡目前只能在本市进行充值,尚不能在异地充值。

安徽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两保”合并

2020年1月1日起,安徽省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需要提醒的是,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停止享受两项保险待遇。生育津贴自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方可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含生育医疗费用)自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支付。

重庆

部分轨道交通公交线路

双休日及节假日延时收班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将在双休日和重要节假日如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针对部分轨道和公交线路的夜间运营时间实施延时收班。除延时线路外,在五大商圈,还有7条夜间线路、51辆运力通宵运行。

海南

参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看病可报销

2020年1月1日起,海南省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纳入报销范围。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5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为300元,计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当年度未达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的,其剩余部分可结转至下年度,计入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额度,参保期间可依次结转,中断参保不再结转。

广东

67条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广东省新修订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共10章67条,围绕营商环境、创业扶持、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针对中小企业办证难问题,新条例明确行政机关不得无故拒收中小企业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