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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抗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省高级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19-11-20 14:57:43

11月12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邹鹏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公开开庭审理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冯某某与齐齐哈尔市某公司、黑龙江省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一案并当庭宣判。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带领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到庭观摩。

黑龙江省检察院抗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省高级法院当庭改判

 

黑龙江省检察院抗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省高级法院当庭改判

 

这起案件事实复杂,双方争议大,先后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以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省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存在明显错误,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裁定进行提审。

经过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后,省高级法院合议庭休庭后对案件进行了评议,随后当庭宣判: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认为检察机关抗诉有理,予以采纳,对原生效判决依法改判。

黑龙江省检察院抗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省高级法院当庭改判

 

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在执法办案中积极推进检察监督职能与人民法院审判监督职能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成功抗诉和法院依法改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更是检法两家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追求和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