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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常识:合同违约怎么办?违约者必须承担这5种法律责任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4-30 23:57:29

  我们平常在遇到合同纠纷时一般可以和解的话双方会选择和解,不能和解的会追究违约者的法律责任,不仅需要赔付违约金,还需要对其进行其他补偿或者被迫履行合同。

  关于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问题,《合同法》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广东法考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合同违约的违约方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主要是以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条款,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向对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内容。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义务的后果。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一方的违约明显大于另一方,构成根本性违约,还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上述便是中公法考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