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19-11-20 14:36:06
在劳动纠纷中,员工遇到以下几种情况,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这些情况中,企业的做法完全违背了劳动法的要求。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千万不要被企业吓唬住,勇敢维权,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一、员工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做出规定:“工作满一个月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
很多中小企业对劳动法不熟悉,甚至以为试用
期内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员工,不需
要给员工上社会保险,可以避免法律责任,所
以不会主动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
况下,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
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
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
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待合
同期到了之后未主动和员工续签,或者拒绝续
签。在此情况下,员工和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
,员工如果以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只能承担相关法
律后果。
三、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合同程序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可以员工不能
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常常容易
在适用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时,忽略了法条还
规定了一个前置条件: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
位。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是适用的不能胜任
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不满足这个前提会
被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滥用解除权
有些企业因行业不景气、公司利润降低等原因
需要裁员时,常常捏造一些看似合理的理由进
行裁员,比如“与企业发展方向不符”、“不符合
企业文化”等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仲裁
或诉讼时依然认为自己的做法合理合法。
事实上,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解除劳动
合同的理由及程序做出了严格限定,任何不是
依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行为均是非法的,这种解除行为,当然会被认
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不利后果。
五、未给员工缴纳社保
有些企业因行业不景气、公司利润降低等原因
现实情况下,很多中小企业都没有给员工缴纳
社保,而员工为了获得一份工作,也只能忍气
吞声。但是,如果员工因为此事进行劳动仲裁
的话,公司肯定败诉。企业不给劳动者上社保,
已经违背了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
规定,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从
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
位应给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缴纳,如用人单位未
依法及时足额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导
致劳动者因此而离职,用人单位需依法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