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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墨菊种植养殖合作社因畜牧禁养关停搬迁,就因他的这一操作,补偿没拿到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2-03 21:32:45

关注#2019水源地保护诉讼案件# 关于吉林省长春市某#种植养殖合作社# 因市政府发布《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户关闭或搬迁的通告》,规定禁养区内养殖户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自行关闭或搬迁,根据畜禽存栏量不同给予资金补助。签订#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协议书# 后另奖励4万余元,王某签订承诺书保证不恢复养殖,但随后拆起补偿未落实,该养殖场主向市政府提出申请书后未得到答复,最终提起诉讼,最终由于王某签订协议并领取了4万余元后自行拆除了养殖场,协议约定不明,4万余元被认定为拆迁补偿。因此在养殖场关停拆迁时签订的协议一定要详细写明,如有歧义一定要明确,楹庭专业律师团队建议,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介入,不然协议签订,条款落实又自行拆除后再谈补偿,自己无其他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自己的诉求很难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