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4-20 12:11:15
【4名男童身亡立案】4月18日下午5时30分至晚10时40分,河南新乡市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堆放的土方中,陆续发现4名男童尸体。
经证实,4名孩子来自三户人家,包括刘家兄弟的3个孩子,李家的1个孩子,他们均家住工地旁的温庄村。4名男童中,两人9岁,一人7岁,最小的仅5岁。
4月19日,上游新闻以《河南原阳被埋男童家长:坑深6米,3孩童遗体损毁严重》为题报道了此事。
据初步核实,事发工地无证施工,被原阳县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书,但一直未回复。
目前,新乡市已对该起事件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警方已对此进行刑事立案,相关部门将对监管和执法不力的城管执法监察局进行调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管大队存在不作为情形的,拆迁安置,当事人可以向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对具体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本案中,是否涉及失职致人死亡。失职致人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立案标准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一)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二)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三)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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