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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订婚第四天被丈母娘告强奸,只因房产证上不加女儿的名字,(被丈母娘催婚)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3-08-23 09:45:16

    小伙结婚后第四天,被新娘告强奸,已经拘留105天。
    山西大同的小伙今年27岁,经过婚姻介绍所介绍,和本地一名24岁都女子,认识并互有好的感,而女子单独和妈妈一起生活,爸爸和哥哥一起生活,女子有三个哥哥
    两人相恋三个月后开始订婚,在今年5月1号订婚,彩礼为20万,先给10万,剩下的结婚时在给,并有7.2克的戒指。
    可能是婚姻介绍认识的,女方怕后悔,所以联系婚姻介绍所一起签订了一个协议,如果中途男方反悔,女方不退。女方反悔全退。一年后房产证加上女子的名字。
    其实这不包括平时给女子买衣服三金的钱,日常消费,包包,谈恋爱后,基本上都是男方出钱。据男方父母介绍在他身上已经花了12万了。
    5月2号根据风俗,需要新娘子回门,男方他们一起回咯娘家,下午的时候两人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后,女子就让男子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能对话中产生了矛盾,矛盾并不大。但是丈母娘依然把女婿单独叫上车,没有想到的是未来丈母娘开始了手机录音,大概意思就是还没结婚,就发生了关系,彩礼钱准备好,回去把房子也一起加上名字,男子并不知道有录音就是嗯是的,答应了。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加名字的事,中途丈母娘打来电话,
    但是晚上丈母娘就直接打来电话,直接要求加名字否则就报警强奸,太强势的对话让男方反感,本来都是已经说好了,为什么又要提前加名字。但还是妥协第二天加,但是第二天没有去办理,女方见男方没有直接报警。
    5月4号男子被派出所带走,警方说如果继续告就是刑事案件,肯定是违法了,因为女方提供证据,是有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根据男方家属称,他们的房间都有女方生活用品,早就在一起了,而且当时明显没有反抗,事后丈母娘还单独谈话。
    当记者联系警方时,记者询问两人之前在婚房同居,而且房中有女方的用品,警方办案是否取证,这位民警答复称:“他们已经不是情侣关系了。你不要听信他们(男方)家人说的,不是那么回事,他家人说是同居,他们俩不是天天在一起,是偶尔去,两人坐一坐。别管以前是怎么滴,人家现在是告他强奸,这就没办法。”
    很明显就算以前同居过,这次本来是自愿,但是女方就告他,警察也没有办法。
    虽然女方提供了当时的录音,但是现场并没有反抗的痕迹。
    男子被带走的105天中,因为男子脾气性格好,全村105个村民联名签字,还盖有村章,证明男子品德良好行为规范。
    目前案子正在审理中,从这件事的矛盾就是,女方想提前加名字,而男方还是依据之前得协议约定,一年后加,目前女方已经收到了十万现金,钻石,和三金等等。
    这种情况一看就明白,但是还是要遵守法律。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