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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低?来看看你的土地是不是被“以租代征”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12-27 12:10:41

征收中的过低补偿是导致政府与人民矛盾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现在城市化发展迅速,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征收拆迁工程。补偿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门社会问题。但是,一方面,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另一方面,由于被征收人缺乏法律意识,征收方利用这两点,就实施了一系列违法行为。如强拆偷拆等,让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也少了很多。这之中还有一种以租代征的的违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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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就是征收方要用租赁的方式取代征收。从而避免了为征地补偿的责任。这样来说,征收了人家的土地却不给补偿,这明显是非法的。

具体而言,以租代征其实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将农民的农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并获得商业利润。在整个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的干预,可以逃避农地转换的审批,规避土地规划的调控,还能逃避土地所得税和收费政策的规范,直接进入非农建设用地。既然,以租代征是非法的,为什么这种非法征地还能继续进行呢?律师这就带你去看看“以租代征”的几种常见形式:

1、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和村委会签署土地租赁协议。

2、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被基层政府租赁。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促成租地行为,在中间充当租赁中介。

5、农民自己出租自己的承包的土地。

6、农民的承包地被村委会租用搞非农业的建设。

从上面的几种情况可以看出,在以租代征过程中,基本上,政府,村委会和其他权威行政单位都首当其冲,然后与被征地人协商签订合同。这在表面上与征收手段相似。对于被征地的人,信任政府或村委会,迷迷糊糊的签了字,租出了地。知道看见了自己大厦建在了自己的地上,才明白自己的地要不回来了,而且也拿不到征收应有的补偿。这时候才知道自己被骗。

]如何区分到底是“以租代征”,还是政府征收?

政府征收,首要前提是“公共利益需求”。也就是说,只有“公共利益需求”,地方政府才能发出征收通知,只有政府及其以上述行政单位才有权实施征收;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必须有补偿。如果是政府实施的征收项目,必须给被征收人相应补偿,被征收人必须得到赔偿,征收人可以要求被征收人搬迁。有这些基本条件才是法律规定的征收和拆迁项目。

如果以租赁为借口任意改变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权,超出土地使用权限,临时建造永久性建筑物和其他活动可能是非法“以租代征”,被征收人应当尤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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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以租代征”怎么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

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以租代征”的违法性。

因此,规避农业土地转用和征地等合法的法律程序是违法的土地使用行为。农民的朋友必须保持警惕,避免被欺骗,失去金钱和土地。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就可以直接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并要求调查和处理非法土地使用。如果其拖延或不履行其职责,可以通过进步的行政诉讼来进行维权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