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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变违建,城管自己“认错”了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12-27 12:10:43

律师接触到一个案件,因“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乌鲁木齐新市区行政执法局被当作被告告上法庭,法庭作出撤销责令整改通知书,据律师所知这种城管局自己“认错”的案例已经有了四起,

目前,棚户区改造是一个热门话题,也是地方政府部门征收拆迁中引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一方面棚户区改造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更重要的是相关的金融支持,因此在今年的征收拆迁案件中,棚户区改造是一个热门话题,很大一部分律师认为在征地拆迁领域,拆迁就如影随形,拆迁部门不能通过法定的征地拆迁程序顺利推进拆迁,或者不能与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非法拆除建筑物和其他非法方式将迫使流离失所者同意拆除,尽快签署移民补偿协议,然后推动拆除和收集项目的进展,在这类行动中,政府的表现一般是以“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撤回最后期限的通知”、“整改通知”以及随后的“强制通知”的形式进行的实施决策等。

棚户区改造变违建,城管自己“认错”了插图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团队如何允许政府主动撤销其行政决定而不必出庭?下面,请看一下杨勇律师法律文件的要点。

1、行政违法行为被告作出的法律是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过去,并作出答辩严重罪行的书面决定;

2、被告在期限内撤销的行政行为涉及原告的重要利益,不履行听证权,告知原告的听证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3、限期内的拆迁决定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类型,被告人和复议机关都有法律错误;

4、起诉要求被告无权拆除的决定,法律没有授予其法定职能;

5、被告未对涉及行政相对人主要利益的行政行为的关键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发现事实是模糊的、不负责任的;

6、原告的房屋不在影响城市规划的范围内;

棚户区改造变违建,城管自己“认错”了插图(1)

从法律文书的点它上面可以看出,杨勇从全方位的行政机关作出法律上的漏洞进行了分析行政决定各个方面律师的拆迁队,政府也接到投诉,自我审查意见认为,本案不符合法律的决定,然后自动撤销行政决定,显示出专业性和竞争力杨勇拆迁的法律团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