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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广西省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补偿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1-26 09: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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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省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古宜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412元/亩;建设用地不低于1287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19元/亩到12877元/亩之间。

程村乡、斗江镇、丹洲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210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67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919元/亩到11676元/亩之间。

八江镇、林溪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210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673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918元/亩到11673元/亩之间。

同乐乡、独峒乡、洋溪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123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35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839元/亩到11356元/亩之间。

梅林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121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35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838元/亩到11352元/亩之间。

高基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057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11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779元/亩到11116元/亩之间。

良口乡、老堡乡、和平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056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11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778元/亩到11114元/亩之间。

富禄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057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11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779元/亩到11117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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