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人民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

北京律师解析由狗引起的损害谁负赔偿责任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3-08-16 15:44:34

2020年6月26日,一名男子在摩托车上遇到一只没有狗绳的狗,在事故发生后无法逃脱死亡。司机家属认为狗主人未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超过157万元。

近年来,遛狗不系狗绳造成的事故和纠纷屡见不鲜。接下来北京律师带您看几个和狗有关的伤亡案例。

宠物主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时,应依法采取系狗绳等措施,防止狗受伤,特别注意避免老、弱、残疾、怀孕等群体。根据《民法典》、《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宠物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宠物狗因未系狗绳而受损的,难以赔偿。

案例一

遛狗没系绳就被狗咬了,饲养者不遵守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当李在社区花园里遛他的泰迪狗时,他遇到了他在社区里遛他养的哈士奇。哈士奇突然咬了泰迪,李迅速上去拿走泰迪,他不小心被哈士奇咬了胳膊,双方立即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何饲养的哈士奇没有犬证。他联系狗队禁止哈士奇,并将李和何带到派出所询问。同日,李去医院接种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医疗费用1321.49元,并带泰迪去宠物医院。泰迪被诊断为脊柱粉碎性骨折,诊疗费用共15906元。无论是哈士奇太残忍,还是泰迪主动惹麻烦,双方都无法争论。李向法院起诉了何。法院审理后判决,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二

老人被宠物狗吓倒在地,因果关系应考虑赔偿金额

刘老太在等电梯的时候,邻居养的博美犬突然跳出来,吓倒了地。老太太被送往医院诊断为两处骨折,需要平躺一个月。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刘老太去了一家医院的肿瘤科,诊断出了许多疾病,然后老太太去世了。

随后,老太太的女儿向法院起诉邻居,要求邻居承担60多万元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和精神慰藉。法院根据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老太太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经审查,鉴定机构认为尸体报告不足,死亡原因不明确,鉴定委托不予受理。一审判决邻居对老太太的骨折和死亡赔偿5万元。老太太的女儿拒绝接受,并向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最后,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

宠物狗遭遇交通事故,没有牵绳的主人很难得到赔偿

2020年11月的一天,在北京市西城区的一条路上,何女士的宠物狗过马路。张先生刚开车经过,宠物狗被右后轮碾压后死亡。何女士和张先生未能就调解赔偿达成协议,然后提起诉讼。

何女士认为,张先生应该能够看到和避开宠物狗,张先生在与宠物狗碰撞后没有及时停下来,而是开车逃跑,导致宠物狗死亡。因此,张先生应赔偿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至于赔偿金额,何女士认为她的宠物狗是一个珍贵的品种,事故发生后,她作为宠物狗的主人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她声称张先生赔偿了1.2万元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张先生辩称,他当时没有看到宠物狗,更不用说车轮滚动了。事件发生在人行横道或十字路口。他正常驾驶,不应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在一审中驳回了何女士的诉讼请求。后来,何女士拒绝接受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