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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不愿意离婚能胜诉吗?法律还支持离婚吗?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您分析此案例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3-06-12 15:01:47

2012年,赵先生与刘女士因共事关系相识,2010年1月份,两人确认爱情关系,同年10月挂号结婚但之后两人出现矛盾非要离婚,但女方不愿意,那么这种情况能胜诉吗?北京律师在线咨询网为你分析此案例

2014年10月,二人生养大女儿王某一,2020年12月,二人生养二儿子王某二原本是领有幸运生存的四口之家,却因圈外人的涌现产生了婚姻危机

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赵先生与圈外人李小姐相恋,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2022年10月,赵先生第一次告状请求与刘女士离婚,刘女士通晓后沉痛不已,本人费力谋划家庭,赐顾帮衬夫妻、子女,没有换来预期的懂得与感激,而是换来丈夫对婚姻的背叛但因念及夫妻感情和年幼的孩子不能没有父亲,刘女士选择不同意离婚。

赵先生撤诉

2020年,赵先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暗示果断要求和刘女士离婚。

委托后,刘女士在第一次见律师时依然抒发了本人不但愿离婚、给孩子一个残缺家庭的质朴设法主意北京律师在线咨询网暗示完全理解刘女士的心情,刘女士的小儿子还小,双方的经济条件也不好,倘若没有了爸爸的照顾和关爱,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实在是一件残忍的事。

但这次告状已经是赵先生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其离婚立场颇为果断,加之自2022年10月,赵先生已经搬离家中,与第三者一起生活,双方分居已一年有余,判决离婚的概率很大。

一是保持我方刘女士的意愿,向法官抒发不同意离婚的看法;二是准备好证据资料,假如法官倾向于讯断离婚,则举证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要求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对刘女士予以倾斜,举证孩子与刘女士一起生活的视频、照片等证据材料,为争夺抚养权做好准备。

北京律师在线咨询网深知,关于刘女士而言,一个残缺的家庭远比财富加倍首要以来是,在诉讼过程当中,律师寓情于法,屡次与法官相同,解释如下几点:

一、两边拥有精良的感情根底,二人自在爱情,生养两个孩子,始终相濡以沫,起劲为家庭斗争;

二、婚后生存虽有一些抵触和题目,但不存在夫妻感情彻底碎裂的情形;

三、自赵先生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双方还一直保持着沟通;

四、结婚十年来,刘女士全心全意地照顾家庭、孩子、公公婆婆,尽心承担一个妻子、母亲、儿媳的责任;

五、自从赵先生离家后,大女儿的情绪极不稳定,经常寻找爸爸,孩子尚在幼时,难以承受家庭破碎的打击;

六、赵先生的父母均希望赵先生回归家庭,不同意赵先生与刘女士离婚,并向法官表达了坚决不同意儿子离婚的意愿。

本律所行政诉讼领域办理多个复杂纠纷案件,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运用扎实的法学知识以及理论素养研究行政诉讼系列法律问题,并在房屋拆迁纠纷、农用地征收及转用纠纷、违章建筑纠纷、行政协议、行政允诺、土地确权、土地承包合同、民事合同等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践行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法治理念,尽心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最初,法官思量了我方问难看法,觉得双方的婚姻关系尚有缓和的余地,判决不予支持赵先生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讯断不予支撑赵先生离婚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上来讲,这个案件其实不庞杂,刘女士的诉求仅仅是请求不离婚,但赵先生已是第二次告状离婚,这种情况下,依然存在很大的败诉风险,刘女士的诉求可能无法实现。

本案在北京律师在线咨询网的不懈起劲下,获得法院讯断采纳赵先生离婚诉讼请求的结果,有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划定:“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能够由无关构造举行调处或许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举行调处;假如感情确已碎裂,调处有效的,应该准许离婚有以下情况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与别人同居,如刘女士告状离婚,能够以此作为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碎裂、主张离婚的依据。

但本案中刘女士拒绝离婚,应主张双方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上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一纸结婚证肯定的婚姻关系尽管连贯的是夫妻两边,但发生的拘束毫不仅仅是夫妻二人,另有后代、两边夫妻、两个家庭的紧密相连。

当夫妻中的一人想要切断这种联系,我们不仅可以从夫妻感情的角度出发,还可以从孩子与父母的感情、长辈对小辈稳定生活的期许出发,尽力维护家庭的完整与和谐

本案中,赵先生果断的离婚立场固然会影响法官对夫妻感情碎裂的判别,但经由过程向法官示明刘女士保护家庭的刻意、孩子关于爸爸妈妈和谐幸福的渴望、赵先生父母对于儿子稳定的家庭生活的期许,律师最终说服法官认定双方婚姻关系仍有缓和的余地,给予彼此一个机会。

夫妻两边婚姻关系冗长,当“保鲜期”以往,婚姻生存大概不会像爱情时那样甜美婚姻是实实在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双方应当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彼此理解,相互关心照顾,保持和谐的夫妻关系

婚后一方出轨的情形屡见不鲜,当一方涌现僭越的行动,突破稳固的夫妻关系,如能经由过程两边的起劲,重新找回平等和谐的幸福生活,自然是皆大欢喜。

但如果一方坚决改变现有的婚姻关系,另一方也不要忘记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法令保持维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好处的准绳,在法院讯断时会依据财富情形,根据赐顾帮衬无过错方权益的准绳进行判决。

另一方面,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