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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4-28 15:57:56

现有一份灾后重建协议,于2013年签订,签订的权利人为张X、张X,签订后房屋于2015年修建完毕,当时未办理不动产登记,2017年张X与其前夫王X离婚,但是未对该房屋作分配协议,现在张X和张X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根据县政府文件规定,该房屋可以分层分割办理产权,劳动纠纷,也就是说比如三层的房屋,可以经内部协商,由张X所有第一二层,由张X所有第三层,单独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时要求张X及其前夫(房屋利害关系人),张X及其丈夫等人必须全部到场,当面签订房屋分割协议。但是目前,张X的前夫为失信人员,不知所踪,无法联系。因此导致房屋无法签订分割协议,也就导致不仅张X,就连张X都无法办理登记。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