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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院方医护人员的疏忽才导致这种严重的后果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4-30 15:16:55

你好!我的宝宝4月28号在漳州市华侨医院出生,出生时间是5点25分,医护人员推出来让我们家属签字的时候,家属看到孩子嘴里在冒泡就问医护人员是什么原因,但是它给我们的回答是没关系用纸巾擦一下就好!孩子交到家属手上之后,家属好几次发现孩子有异常跟医护人员说了都没有来看一眼,最后导致宝宝严重缺氧,抢救的时候因为这个医院抢救设施和技术不齐全,后面转到市医院,孩子由于缺氧导致肺出血,拆迁安置,颅内出血,酸中毒。现在孩子住在市医院重症病房治疗费用很高,我们家属实在承担不起,要求院方先垫付医疗费用,院方不肯,说要等鉴定结果出来才能说明是谁的过错。明显是院方医护人员的疏忽才导致这种严重的后果。我们现在要求助什么部门或者要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