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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的第一步是什么?良好的开端是成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19-12-03 11:06:55

 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很多案子维权的第一步是申请信息公开,但是很多被征收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是很了解,今天律师与您分享一些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帮助您在征地拆迁维权中更好的行使权利,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对于您在征地拆迁中维权有益,只要是政府作出或者政府保存的与您具有厉害关系的信息,均涉及政府信息公开。
 
  一、向谁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1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据此,有关房屋征收的相关信息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申请。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决定由谁做出,被征收人找谁公开。
 
  二、申请公开什么
 
  被征收人到底要申请公开哪些信息呢?既然是与征收相关,那么与合法征收相关的文件都可以申请政府公开,即从立项到征收再到执行等阶段的相关信息均可要求有关部门征收。这里列举如下:(1)相关立项申请和批复文件;(2)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4)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5)拆迁公告;(6)拆迁实施方案;(7)征收补偿安置方案:(8)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9)土地确权;(10)用地批准文件;(11)征地公告;(12)征地批复文件等。
 
  三、如何申请
 
  知道向谁申请以及申请什么,最后一步即是如何申请。关于如何申请,律师概括如下。
 
  首先是申请的形式,被征收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应部门申请,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陈述,由受理部门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其次是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再次是申请的程序,个人或单位提交申请后,有关行政机关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15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最后,律师提醒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行政机关除了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四、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公开怎么办
 
  对于行政部门不予答复的不作为行为或是拒绝信息公开理由不合法的乱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