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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律师|协议未签已停暖,老人被冻夜难眠!若是停暖逼签,就是行政违法!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19-12-09 21:40:30

腾退未完 暖已不供
 
根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北京某小区居民反映,自今年入冬供暖至今,小区被物业无故停暖,数九寒冬将至,多位老人半夜被冻醒,部分居民无奈选择另外租房过冬。有些家庭全家靠着一个取暖器取暖,由于老房子电路承载有限,同时还不能烧水,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根据记者走访了解到,今年9月底,该小区居民被有关机关通知签订“腾退协议”,截至目前腾退搬迁率已达90%,没有签订腾退协议的40多户居民仍在此处居住。
 
中央高度重视冬季供暖
 
冬天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温暖过冬问题,对于地方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提供的“供暖不力”“供暖慢”等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地方,落实整改。
 
在征收拆迁领域,有一些被征收人,在北方的冬季,因为没有签征收协议,当地征收部门“停暖”逼签,由于温度不够,导致一些楼房的供水管道结冰,甚至间接造成“停水”,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不签协议就停暖是违法的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因为不签协议就停止供暖的情况是违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提及,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如果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或者以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征收人如何维权
 
被拆迁人可以在了解情况、获取证据后,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真实情况;也可以保留证据,对这种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诉讼,要求追究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供暖设施遭到破坏,可以迅速打电话报警,保留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也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