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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维护农民权益 细化土地征收程序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5-03 17:03:43

  土地征收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这一次的修订草案以维护农民权益为核心,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细化。

  需要征收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魏莉华:所以说在整个征地审批启动前的这些前期程序里面,我们会把尊重农民的利益作为一个核心的要义。比如说你第1次公开征地公告5天,第2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公告30日,包括这些听证的程序,就是通过一系列的程序,来落实我们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作为所有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修订草案还明确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它也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魏莉华:因为土地征收直接涉及到被征地农民整个生产生活方式的一个重大的转变,如果是涉及众多的老百姓,有可能会引发这些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在这次修法中,专门增加了一个是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那么如果说评估出来这个风险很大的话,就是我们会建议就不在这征地就是换一个地方,风险不大的话启动征地,而且还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