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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云父母不满司法鉴定结论 今日申请重新鉴定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0-05-01 00:05:45

  上午10时许,李丽云的父母李旭光夫妇赶到法院,王良斌律师已在法院等候两人。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用“特别烦躁”形容她这几天的心情,并且一直抱怨对鉴定结论的不满。

  王良斌向记者提供了7页关于对鉴定结论的《质证意见》,认为“鉴定报告认定事实严重失实,鉴定结论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王良斌说,在上周接到鉴定报告后,他急得“好几晚没睡好觉”。

  《质证意见》认为,从鉴定报告的内容看,对李旭光、李小娥夫妇提出的病历质证意见中反映的存在隐匿、伪造、篡改病历情形根本没有进行客观认定,从而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权责不明。

  王良斌说,这次鉴定从接受鉴定到作出鉴定共耗时四个月,耽误了法庭审理时限,加重了李旭光夫妇在京的维权成本。他希望法院不要将该鉴定报告作为定案的根据。

  除此之外,王良斌表示,向法院递交材料后,他将向市司法局递交一封《举报信》,投诉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存在暗箱操作、程序严重违法、损害患者一方权益的行为”,要求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王良斌说,在听证会举行前,鉴定中心向李旭光夫妇提出不允许记者采访,他当时很疑惑,因为公开听证是惯例,但最后李旭光夫妇做了让步,他也就没再坚持。而在听证会当天,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请了2位专家还一个劲帮助朝阳医院回答不方便回答的棘手问题……

  今天上午,记者拨打了中天司法鉴定中心的办公电话,欲就此事进行采访。一位接电话的女士表示中心谢主任不在,让记者等主任到单位后直接与其联系。记者多次询问谢主任的手机号码,这名女士始终表示“不知道”。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此前该报记者采访中天司法鉴定中心,有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就这一司法鉴定报告做解释,对于报告中的结论不能接受采访。在法庭上如果法官要求司法鉴定中心出庭解释,该司法鉴定中心才可列出相关鉴定依据和程序。

  据了解,该案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因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机构不能达成一致,经北京市高院随机摇号,确定由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

  2009年4月28日,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受法院委托,就该案举行司法鉴定听证会。上周,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领取鉴定结果。

  中天司法鉴定中心所作鉴定报告认为,朝阳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足,如动脉血气分析不够及时、气管插管上呼吸机措施相对较晚。但在治疗期间,医院临床决策不存在违反医疗原则的情况。

  最终鉴定结论认为,患者李丽云最终死亡与其病情危重、复杂、疑难,病情进展迅速,临床处理难度极大等综合因素密切相关,朝阳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患者李丽云的最终死亡之间无明确因果关系。

  2007年11月21日下午,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因呼吸困难被“丈夫”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治疗。因病情严重,医院建议剖宫产手术,肖志军虽经现场多人劝说,但始终拒绝签字。19时25分,李丽云和腹中的孩子双双身亡。

  2007年11月28日,北京市卫生局向媒体通报“拒签事件”调查结果: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无过失。

  2007年12月24日,李丽云父母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卫生部撤销市卫生局之前对“拒签事件”所作的调查报告及“不签字不手术”的决定,另外请求卫生部另行组成专家组重新调查李丽云的死因。

  2008年1月24日,李丽云父母正式提起民事诉讼,将朝阳医院和肖志军一并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000元,后又撤回对肖志军的起诉,并将索赔数额增加至1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