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人民律师网 >> 法律知识

拆迁当中碰到不拆,双方僵持不下,法院这样判?

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3-06-16 15:59:35

拆迁双方僵持不下随着周围房屋均被拆迁被垃圾围住的住户一气之下把区政府告了……

法院最后怎么判?

5月11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莉荣做客“周二之约”大武汉APP议事厅,以案说法为参观网友、市民讲解了依法行政的边界,提到了一起起诉区政府的行政案。

李莉荣庭长直播答疑现场通讯员李金星 摄违建不算拆迁面积,双方僵持不下起诉者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婆婆,她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在政府的征收范围内,对于政府拆迁评估的房价,老人没有异议,事情却梗在了她私自搭建的一间十余平米的偏房上。

老人家住一楼,前两年嫌房子不够住,就在原有房屋的后面加盖了这间偏房,但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她希望区政府在拆迁时把她私建的偏房也算入拆迁房屋面积“违建不能算面积”老人的要求被政府工作人员回绝,因为这违反了国家规定。

法律服务平台在行政诉讼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以及理论素养研究行政诉讼系列法律纠纷,并在各个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用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老人却认死理,认为自己花钱搭的偏房,征收,就应该有补偿老人被周围拆迁垃圾围住,把区政府告了双方僵持不下,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只好先拆除其他已签订补偿协议的住户房屋很快,周围的房屋都拆完了,由于拆除房屋的建筑垃圾一时无法及时处理,堆在拆迁工地,老人的房子被围在了中间。

老人年事已高,无法在瓦砾堆里进出,只好搬到外面租房居住,既花钱也不方便老人一气之下将区政府告到了法院接到法院传票,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相关负责人十分委屈,他认为,老人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尊重老人的选择,没有拆她的房子。

但周围住户全都同意征收和搬迁,拆别人的房子,老人凭什么告到法院法院: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受理该案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法官告诉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相关负责人,每个公民都有居住使用自己房屋的权利,征收工作使老人居住的房间遭遇垃圾围城,无法正常使用,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法官随后告诉老人,对方拆除房屋致使老人的住宅建筑垃圾围城固然不对,但老人以违建房来索补偿的做法违反国家的相关法规,肯定行不通,虽然在这起官司中,征收补偿不在审理范围之内,但还是希望老人依法维权不久,法院依法判决,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将老人房屋周围垃圾清除,并赔偿老人在外居住费用共计一万余元。

目前,老人赢了官司,拿到一万余元赔偿,已按法官建议,与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达成和解,依法拿到征收补偿款,她的房屋也被顺利拆除。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拆迁法律法规查询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