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律师网整理| 2023-08-11 14:50:02
派出所未处理的办法是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派出所具体办案程序为受理案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结束;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一、立案了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怎么办
立案了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的办法是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派出所收到检举、控告后,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派出所具体办案程序
派出所具体办案程序如下:
1.受理案件。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并且受理案件。
2.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3.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权依法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
4.侦查终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提醒,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三、派出所立案条件是什么
派出所立案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